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终端天然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为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9月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做好供需平衡,加快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适度超前布局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对天然气全产业链监管。上游供气企业要落实价格政策,统筹考虑气源结构、供气成本、市场供需等,合理确定天然气门站批发价格水平。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民生保供主体责任,落实好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和天然气上中下游企业要共同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2023年,我国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增储上产实现优异成果。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4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表现出强劲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油气领域持续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约3,900亿元,同比增加10%,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近1万亿立方米。全年全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2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连续7年保持百亿立方米增产势头,有力地保障了全国资源供应。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能源结构调整、环保治理要求以及双碳目标等政策带动,国家需要在不断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的同时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天然气作为能源转型的稳定器,在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和实现双碳目标中将持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3亿元,同比增长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亿元,同比下降5.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74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7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2024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海先生、韩啸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类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武隆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9月5日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组织承办展览展示商业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
2、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永清县益昌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江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周转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3、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4日
营业场所:永清县益昌大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园区建设与开发;现代农业、旅游开发;土地整理、土地流转服务;酒店管理、物业服务;房屋销售、出租、中介服务;建材批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4、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营业场所:永清县金雀花园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东江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代办移动通信业务:办理装机入网业务、销售预付费卡、充值卡、话费收取、授权办理的其他业务;代收水电费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日常业务,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