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银泰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山东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