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担保方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城嘉华、天津国瑞、汶川合融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宇邦矿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7,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