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佳蕊
近来,A股IPO不断释放出从严监管的信号,监管机构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也有大幅提高趋势,上市公司质量有望大幅提升。
在此背景下,今年以来,终止的IPO企业为数不少,据Wind统计,截至2月28日,已有50家拟公开发行的企业被终止审核,其中,除1家“审核不通过”,1家“终止注册”外,其余48家企业均因主动撤回申请文件而终止审核。从板块来看,北交所撤回数量最多,为16家,创业板次之,为14家,上证主板、科创板、深证主板则分别有10家、8家、2家。
对于今年大量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材料这一现象,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彗对IPO财讯表示,随着证监会对IPO全流程监管加强,一些企业在面临严格审核和潜在的违规风险时会选择主动撤回申请,以避免在审查过程中暴露出问题。部分企业申报材料存在瑕疵、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在新的监管环境下难以达到合规标准,企业会选择撤回并整改后再行申报。另外,经济周期、行业景气度变化及资本市场预期调整等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决策,当市场行情不佳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不足以支撑成功上市时,企业会倾向于推迟上市计划。此外,保荐机构等对于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会及时撤回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
监管层多次释放严监管信号
企业违法成本将越来越高
注册制改革以来,“申报即担责” “一查到底”“重拳打击”“零容忍”等成为监管部门反复强调的关键词,2024年以来,证监会更是多次释放对IPO从严监管的信号。由此可见,监管层对于IPO企业带病闯关、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的决心。
1月12日,证监会召开202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和交易所将继续把好IPO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逆周期调节工作,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1月19日,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在新闻发布会中指出,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贯穿于资本市场监管的全链条各环节。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向市场传递“零容忍”净化市场生态的强烈信号,监管震慑力明显增强。
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1月2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落实好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加快完善更加严格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增强监管穿透力。特别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制度机制,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于欺诈发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一体追责,让其痛到不敢再为。
2月4日,证监会刊发《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再次强调,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多次重磅发声之后,证监会2月9日发文表示,经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审理,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依法对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此,余丰彗认为,思尔芯欺诈发行案作为标志性案例,向市场各方释放了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行为的强烈信号,警示其他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触碰法律红线。该案的处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为同类案件的后续审理提供了判例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2月23日,在证监会春节后召开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严伯进指出,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也表示,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遭核心大客户砍单
澳斯康撤回上市申请
今年1月2日,科创板IPO企业澳斯康生物(南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斯康”)便撤回了上市申请。澳斯康主营业务包括细胞培养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细胞培养基业务),以及生物制药/工艺开发及生产服务(生物制药/CDMO业务)。
2019年至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澳斯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13.61万元、20972.62万元、45144.3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975.11万元、-3817.17万元、7186.86万元。从客户集中度来看,报告期内,澳斯康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09%、66.44%、81.83%,呈不断增加趋势。其中大客户康希诺2019年尚不在其前五名大客户之列,但2020年和2021年则均为其第一大客户,对其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22%、63.73%,成为其客户集中度快速增加的主要推动力。
根据招股书披露,澳斯康与康希诺的合作始于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之时,澳斯康大力支持新冠疫苗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为康希诺新冠疫苗产品的生产供应核心原材料细胞培养基产品并提供CDMO服务。2020年和2021年澳斯康新冠疫情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545.69万元和29918.86万元,其中2021年,也就是与康希诺合作的次年,澳斯康业绩扭亏为盈,康希诺助力不小。
实际上, 2020年9月,康希诺曾以受让股权方式入股澳斯康,合计持有澳斯康有限1.43%的股权。但在康希诺入股后,双方的交易引起了交易所的关注,上交所在首轮审核问询中要求澳斯康说明,报告期与康希诺合作的业务类型、销售金额;康希诺入股前后其与康希诺的业务合作的变化情况,包括业务规模、销售价格等;并要求澳斯康结合其他客户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康希诺入股前后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说明向康希诺销售产品的定价公允性以及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等。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在康希诺入股前,澳斯康对康希诺销售培养基产品单价为149.34元/升,销量为0.8万升;入股后,澳斯康对康希诺的销售单价大幅降低,销量分别为26.28万升和213.40万升,销售单价则分别为132.74元/升和106.19元/升。对此,澳斯康表示,销售单价略有下降,主要系随着康希诺采购数量大幅增加,发行人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康希诺入股前后,澳斯康与康希诺的培养基业务合作情况
来源:问询函回复
从康希诺及其他客户的销售对比情况来看,2020年至2022年,澳斯康对康希诺的销售单价从133.71元/升,降至106.95元/升,而其他客户则是由148.121元/升,降至134.04元/升,对此,澳斯康表示是由于产品型号和采购量差异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新冠疫苗红利的消失,2022年1月,康希诺终止了与澳斯康的腺病毒新冠疫苗原液委托生产合同,当年CDMO也无业务往来,未形成营业收入。澳斯康遭康希诺砍单后,业绩急转直下,根据问询回复的数据显示,2022年澳斯康实现营业收入34573.23万元,净利润为-21030.27万元,业绩由盈转亏。2023年底,澳斯康提交了撤回上市的申请,随后今年1月2日,其IPO审核被上交所终止。
澳斯康IPO主要节点
来源:上交所网站
历时8年 波折不断
剑牌农化IPO再“折戟”
近期,在主动撤单的企业中,不乏已IPO多年的企业。以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牌农化”)为例,据Wind显示,该公司首次递交招股书申报稿的时间是2015年12月,此后其又分别于2017年5月、2019年6月两次报送招股书,而其最近一次披露招股书则是2023年3月份,如此按照其IPO最后的终止时间来算,其IPO“征程”已历时8年之久。
剑牌农化主要从事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以及农药中间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功能覆盖杀菌、杀虫、除草和植物生长调节等方面,广泛应用于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生产领域。
从剑牌农化的历史来看,其可谓是波折不断。2019年3月21日,位于盐城市响水县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据招股书显示,当月底公司滨海厂区所在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停止供热,包括公司滨海厂区(原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在内的滨海园区内全部企业因此临时停产,这一重大安全环保事件对2019年和2020年业绩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剑牌农化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13亿元、10.16亿元、11.93亿元、6.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612.50万元、9312.67万元、9654.84万元、5880.11万元。
IPO财讯注意到,剑牌农化在此前IPO期间,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剑牌农化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以相同票据向客户退款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未按加工单位单独核算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于2020年4月21日,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剑牌农化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2021年12月20日,证监会又对剑牌农化保荐代表人冯颂、李强二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根据相关文件显示,上述二人在担任剑牌农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应收票据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剑牌农化的前十名股东中,有五名股东属于“九鼎系”,分别是富祥九鼎、联豪九鼎、嘉盛九鼎、元安九鼎、金秾九鼎,5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9.93%的股份。而早在2020年4月的反馈意见中,上交所就要求剑牌农化说明其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并要求补充披露富祥九鼎、联豪九鼎、嘉盛九鼎、源嘉创富、元安九鼎和金秾九鼎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证监会对“九鼎系”创始人吴刚立案调查。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经调查,吴刚存在违法干预基金经营活动行为,于是2023年2月证监会依法对吴刚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剑牌农化的上市申请在2023年3月2日获得受理后一直未披露最新进展,直至2024年1月23日,其主动撤回申请材料,终止了此次IPO申请。
剑牌农化IPO主要节点
来源:上交所网站
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认为,撤回材料的IPO企业一般有以下几类情况:一是不符合申请板块的上市资格,如行业限制,利润规模,资质认证等,这类企业往往会转板到其他板块重新申请。二是申请条件存在问题,如关联交易过高,股权不明晰,未来业绩增长空间有限等。三是申报材料存在作假或不合规,或明显上市后对中小股东存在利益侵害的问题。不过,证监会全链条监管对上市材料虚报作假行为起到了明显的震慑和监管作用,不仅监管申报企业,也监管中介机构,明显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