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6月7日起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已于2023年5月24日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6月6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央红利50”,扩位证券简称为“央企红利50ETF”,基金代码为“560700”。本基金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3年6月5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17%,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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