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3年11月17日起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与活动基金
本次直销柜台货币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针对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如无特殊情况,公司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适用于本优惠活动,如有不适用此活动的基金,我们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规则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将持有的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E份额(基金代码:010005)转换入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计算补差费时,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0折优惠。标准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请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3、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公司可对活动时间、参与活动基金范围和费率优惠等内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pyamc.com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68-6688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八)临时报告”第27项的约定:“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2023年11月15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68-66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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