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网站[www.richlandasm.com.cn]和资本市场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18-361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关于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科沃土转型升级混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6月29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具体分类规则及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
(一)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二)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三)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二、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3年6月29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届时刊登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richlandasm.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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