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雄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实际上早在此前,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已经因“顶风减持”股份被监管部门处罚,成为首家在“减持新规”宣布之后踩“红线”被罚的公司。

“顶风减持”事件背景与脉络:
2023年8月25日,东方时尚收盘价格为 6.96 元/股,经测算存在股价破发情形。当日,上交所已将上述要求通过公司告知控股股东。
2023年8月26日,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在已明确知晓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明确要求,公司存在股价破发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023年8月28日,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
2023年8月30日,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东时投资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340万股。
2023年9月6日,东方时尚投资收到了来自上交所、北京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哪些方式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或操纵期货市场罪。具体方式表现为: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明确规定为以下行为:
第一种行为:蛊惑交易操纵,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
第二种行为:抢帽子交易操纵,也就是利用“黑嘴”荐股操纵;
第三种行为:重大事件操纵,主要是指“编故事、画大饼”的操纵行为;
第四种行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
第五种行为:恍骗交易操纵,也称虚假申报操纵;
第六种行为:跨期货、现货市场操纵。
操纵证券市场违法的处罚限额是多少?
新《证券法》将操纵证券市场的罚款的上限提高:因操纵市场获利超过一百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原规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原规定:三十万-三百万元);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原规定十万-六十万元)。
已经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事处罚不以行政认定及处罚为前置条件,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未达到入罪标准,应予行政处罚。已受过行政处罚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同时达到入罪标准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
东方时尚董事长徐雄如果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可能被判处怎样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减持新规出台的第二天,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便“顶风作案”,触碰“减持新规”红线违规减持的东方时尚实控人被捕事件充分说明证监会对违规减持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