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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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旭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动员能人回乡建设。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
此前,湖北省政协委员释妙量、谭远春提出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14日答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当前,鼓励城市人员退休回乡定居是否可行?是否应该允许宅基地买卖?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应配备哪些政策支持?搜狐智库连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陶然,对此进行解答。
陶然表示,此政策目前如果实施,效果不会太好。一是不允许宅基地买卖,退休人员居住是个问题。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养老服务、医疗设施等不如城市,很难吸引中高收入人群返乡。“虽然农村人口进城、城市人才和资本下乡,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非常重要的方式,但是需要有配套政策,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他说。
陶然认为,应该允许宅基地买卖。不允许宅基地买卖,退休人员回去没有合适的居住场所,乡村振兴很难实现。允许宅基地买卖,不仅能吸引退休人员返乡,还可吸引其他下乡创业人员。并且,不一定是回老家,还可以选择其他地方,但是需要有居住和创业的土地。
如何吸引退休人员返乡?居住、创业的土地哪里来?陶然表示,在传统农区大概还有两三千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80、90年代的乡镇企业用地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应将分散在各村落的低效农村建设用地、经营型用地,利用增减挂钩的方法进行适度集中。
他指出,要将不适合居住的土地进行复垦,转化为耕地,产出建设用地指标。在环境较好、交通便利的地方,进行低密度、高档次的物业集中开发,包括住宅物业、医疗、养老、健康设施等,吸引退休人员、城市人口返乡。同时可以给地方政府产出经济价值,推动乡村振兴。
“允许宅基地买卖,需要突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束缚。”陶然补充道,将农村土地进行渐进国有化,打破集体土地所有制对农地、宅基地买卖的限制,可以实现在自愿基础上,鼓励退休人员或希望回乡创业的人回农村创业。因此,让土地资源流转起来至关重要。
关于政策建议的实施,陶然表示,允许宅基地买卖和增减挂钩政策可以同时推动,但是前者难度较大,后者相对比较容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