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8月16日(含)起,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单日单个账户对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申购申请。
(2)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