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8月8日日终,华泰柏瑞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双良节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优先配售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双良节能于2023年8月9日发布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双良节能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