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吴某艳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谭某军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被告人王某梅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被告人吴某艳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被告人徐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被告人宋某晟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经查明,自2018年4月起,被告人谭某军、张某分别招募王某梅、吴某艳、徐某、宋某晟等被告人在多个网络淫秽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直播。
2019年4月,铁岭市公安局工人分局通过强化线索发现、着力追根溯源,多警种线上线下团结协作,成功侦破了吴某艳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依法追缴非法牟利100余万元。查获淫秽视频文件近2000部,缴获直播用手机23部。
来源:辽宁省铁岭市“扫黄打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