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法院关于公开招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公告
admin
2023-08-02 16:01:37
0

根据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聘 对 象


(一) 招聘名额

新闻宣传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 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媒、摄影、广告传播、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验;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责任心和执行能力强;

3.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和良好的新闻策划能力。

(三) 工作内容

1.负责法院新闻宣传稿件撰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文案策划、图文视频编辑、账号运营等辅助性工作;

2.具备摄影摄像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拍摄设备进行会议、重大活动等拍摄;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PS、PR、剪映等软件,制作短视频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 聘 方 式

1.此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组织报名、面试、政审、聘用。

2.试用期为两个月,重点考察新闻采写、编辑、摄影等工作能力,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 聘 程 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9日至4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一份(附电子版免冠彩照),应体现个人兴趣爱好、专长特长,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的邮箱。报名时应同时提供保证真实性的个人新闻宣传代表作品3-5份,如宣传稿件、编辑好的微信图文、视频、漫画图等作品。近三年来有参加过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请如实提供考试成绩(相关成绩截图),与报名材料一同发送邮箱。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我院先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初步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三天内通知面试,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辖区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 用 待 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五、注 意 事 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职业意愿明确在本院工作时间为两年以下的,慎重报考。

报名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政治部

联系电话:0595-87999879

报名邮箱:qgfybgs@163.com




快来加入我们吧!


《泉港法院关于公开招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登记表》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