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直播迎来爆发式增长,受到90后、00后用户的追捧,成为青少年网络社群实践的新场域。然而,直播平台的过度商业化,使得诉诸感性经验的用户在情感的刺激下处于消费与被消费、自我呈现与被呈现、工具化他人与被工具化的状态,这给身处直播场域中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负面影响。
原文 :《直播让青少年社群交往走向“异化”》
作者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杨嫚
图片 | 网络
互联网对日常生活的渗透造就了今天的“网络世代”。当下的青少年伴随着网络和手机等数字技术成长,其日常生活都渗透在数字世界里,其中,网络直播更为青少年所追捧。然而,当前直播空间中的青少年呈现出过分痴迷私人生活、追逐感官刺激等特征,使社群互动呈现出“奇观”,甚至乱象频出,远离社群交往的初衷。
直播平台确定了游戏规则
社群交往不仅是符号的交互、情感的交流,更是一种生产方式。主播与粉丝社群的交往活动也是一种数字劳动。数字劳动结构既可以提供娱乐与技术社会的实践体验,同时又能将它转化为价值,即主播与粉丝的数字劳动共同生成直播社区文化;数字劳动为直播平台、第三方公司(如游戏公司)带来经济价值。被商业吸纳的直播社群交往,本质上成为了一种直接或间接的交换行为。情感、关系等都成为可以通过物质交换获得的东西。直播平台确定了直播的游戏规则,而主播与粉丝则遵循其规则。我们无法脱离“平台”这一重要的结构性因素来谈社群交往以及其中形成的劳动关系。
直播平台的价值来源于主播与用户的实践活动,同时算法又会对他们的活动加以限定。平台的开放性正是以这种方式为社群服务。但是当下商业化平台的性质决定了其他的实践活动都是为其商业模式服务的。明星主播崛起,并且发展了大量的追随者。用户是直播平台中的核心资产,他们的注册与维护最终都可以转化为平台的利益收入。由于直播社群文化的生成是“自上而下”的,社群规则的设定、社群成员的构成等均由商业平台把关。在平台所建构的框架中,主播、粉丝与平台都有着自己的位置与功能。
直播视频平台是一个技术平台,它并不只是单纯地将平台内容转化为价值,也不只是用于创建一个个群体,同时还促成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比如,平台中游戏主播不仅拥有专业的知识和高超的游戏技能,而且在身份认同、社区冲突与认同、社区价值观等方面都发挥着作用。这意味着直播平台不仅与盈利相关,而且由于其所带来的社会层面的影响,它必须承担起相关的义务。
被视为获得生计和利润的平台
最初进入直播平台的主播们是出于兴趣,但随着商业化模式的成熟,部分平台和主播不再把它当作一种娱乐,而将其视为获得生计和利润的平台。在直播平台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下,主播们也开始有了明确的“工作”意识。主播主要生产“娱乐”与“情感”,这对青少年用户来说有着广泛的市场。这份职业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光鲜亮丽,主播们往往需要保持长时间在线、高强度的工作,调动自己的情绪去娱乐观众,并需要将与粉丝建立起来的连接及时变现。
平台与主播之间存在着实际上的雇佣关系,平台为主播提供了关键工具及服务,如生产工具、评分机制、平台规则等。可见,直播平台不是被动的连接媒介,而是内容生产活动及社群交往的组织者。从生产活动的安排来看,网络主播可以自主决定工作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度,更重要的是,他们得以在视频内容中呈现独特的故事世界,传达特定的价值观念,以满足自由创作和兴趣分享的需求。但从劳动管理的角度看,平台在生产关系变得更加松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并将风险外包。同样貌似悖论的是,平台试图灵活地调动、使用碎片化的劳动力,却希望他们排他地为其工作。平台的基础服务越强,越容易形成网络效应,提供的服务越便利,控制力也就越强,相应形成的从属性特征就更加明显。
直播间内的“礼物”意味着“人气”
网络直播平台已然成为用户数据的“生产车间”。网络直播平台用户们通过浏览、发言、赠送礼物等来参与直播实践,凭借着直播社群用户高涨的参与热情,平台完成了其数据化与商品化。
其一,用户信息的商品化。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平台上的活动信息以及关系信息均可以被纳入商业运作的模式之中。一方面当用户注册成为网络直播平台会员的那一刻起,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随后所有的直播间实践便全然被数据化,平台据此生成用户画像,成为平台算法精准推送的重要依据,而精准推送是平台为了将用户进一步“锁住”。可以说,平台以收集数据的方式“众筹”到了注意力。另一方面,用户的浏览足迹数据也间接成为评价直播间热度的量化指标即流量,这是平台给主播们计算绩效的部分依据。除此之外,数据不仅被作为生产资料,还能被作为商品卖给广告商。
其二,用户情感的变现。“刷礼物”指的是直播间内用户给主播赠送“虚拟礼物”的行为,“虚拟礼物”需要使用真实货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充值和兑换。直播间内的“礼物”意味着“人气”。礼物的流动是“忠诚度”与“参与度”的量化体现,成为主播们竞争与生存的资本,也成为平台得以存续的主要来源。粉丝给主播“送礼物”实际上成为一种付费的社群参与。通过赠送礼物,粉丝可以获得与主播进一步的联系、得到主播的特别关注、满足虚荣心等。
直播平台的虚拟礼物设定隐含着直播间的诸多游戏规则。以量化指标为基础的人气排行是结果导向的,一旦用户们承认并参与这项量化游戏,“情感”的深与浅、长期与短期已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礼物的“贵贱”“多少”,“情感”的表达则转向了对金钱投入的鼓励与渴望。
直播场域中的交往走向“异化”
新媒介成为交往实践的载体和中介,开拓了青少年交往的实践场地,使得他们的社会交往更加普遍、广泛,社交方式也更加丰富多样。网络直播为青少年的社会化提供了全新的场域。青少年在直播交往中获得感情、认同与社会支持,习得并创造文化符号与资本,并受到直播场域中意识形态与价值观的影响。
然而,直播平台的过度商业化使得直播场域中的交往走向“异化”,用户诉诸感性经验,在情感的刺激下消费与被消费、自我呈现与被呈现、工具化他人与被工具化。这给身处直播场域中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负面影响。
资方将直播媒介打造成“造星”平台,借用传统影视商业的资本运作模式,来加强主播明星化的意识形态,让其自觉并乐于投入直播工作。计件式的薪酬制度以及规范有助于资方对劳动者的控制,同时衍生出极度商品化的劳动意识,形成一种宰制劳动者的霸权效果。而媒体对主播“千万年薪”的人设打造,侵蚀青少年的劳动观,似乎在家开通直播、动动嘴皮子,就能轻松发家致富。直播间里过度的视觉消费、打赏文化、对“白嫖党”的歧视,影响青少年的审美观、金钱观、价值观。
用户为了获取乐趣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系列娱乐性活动,如闲聊、网络游戏和影视观赏等,为新媒介平台创造了大量剩余价值,属于玩乐劳动的范畴。直播本是一个新的社群交往空间,给青少年带来新的交往的可能性。然而,在平台经济的框架与规则之下,新媒介使用心理与行为逐渐演化为一种无意识的、强迫性的玩乐劳动形态,在无法戒断的玩乐过程中,他们并不能获得心理安慰与使用满足,反而呈现出更加空虚、焦虑的现象,对人际关系和自我身份认同产生无力感。
在商业化运作之中,当直播社区中“情感”的获得脱离了真诚的相处、磨合的时间要求,而转向通过购买与消费,那么交往将无可避免地沦为交易,人与人之间无真实联结的可能,取而代之的是华丽的幻象抑或浅俗的真实。这种“伪交往”削弱了受众在现实生活中获知真实情感的能力,影响青少年的情感状态,甚至使其沉溺其中,堕入刺激和快感的不断享受中。
虽然粉丝了解平台经济的内在逻辑,但能明确拒绝并游离于商业化规则之外的依然是少数。尽管他们通过对平台的反向驯化,获得了些许自主权,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但其行动无法超越所处的平台结构。
寻求更加健康的数字经济
最初,网络直播生产娱乐与陪伴,主播和粉丝在共时性互动过程中寻求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此时,这种道德经济并没有产生实际的金钱效应。但随着直播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平台的商业运作试图将其全部纳入商业化的过程,并搭建出与之相匹配的游戏规则。直播场域中的交往变得工具化与功利化。
如何治理青少年社区中的乱象,回归社群交往的初衷?如何有效地遏制平台经济领域资本的无序扩张,是一个难以规避的议题。我们对直播产业的期望在于:发展数字化工作的道德愿景,不容忍监视和秘密提取,消除平台过度商业化给主播和用户带来的负面影响,寻求更加健康的数字经济,最终达成协同共享、服务社群和促进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宏观层面上,需要国家政策上的关照;在中观层面,需要对直播平台的结构、组织与算法进行开创性的新设计;在微观层面,则需要对直播社群的交往实践活动有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使直播社群整体受益。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03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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