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
是我国传统节日小年
小编编发信息郑重提醒
今晚,不要放炮,蓝田又有人因这事被罚!
并着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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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蓝田全域(包含各村)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蓝田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
蓝田警方将持续深入推进
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大查禁力度
开展全天候、常态化式巡逻摸排
然而,有些人仍心存侥幸
蓝田警方仅1月25日,
就查获打击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起,
行政拘留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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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鹿塬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前卫街道某商店时发现该商店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销售的鞭炮予以当场扣押,鹿塬派出所对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彭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25日,玉山派出所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苏某等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普化派出所对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曹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25日,焦岱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禁放工作时,发现小寨镇某村一商店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遂将该店负责人传唤至焦岱派出所调查。该店负责人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所依法对该店负责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此前处罚教育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
在开展依法查处的同时
蓝田警方更注重宣传教育
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共同守护蓝田碧水蓝天
发放禁燃宣传单
上街入户开展宣传
蓝田警方采取网格化巡查、拉网式排查、条块结合、检查与宣传并举的方式深入社区、村组、店铺门面、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开展禁燃工作。
下一步
蓝田警方将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
新春佳节
请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如果发现身边有违禁现象
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86758800
县应急管理局:827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