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的社会性与互联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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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15: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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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69年美国的阿帕网算起,互联网诞生刚好50年。如果从90年代初独立的商业网络出现算起,互联网发展至今也不到30年。短短几十年,互联网已经深刻塑造了当代世界,它不仅通过信息网络将人类活动相互连接,而且在网络空间里制造出人类社会的镜像。实际上,互联网已经是当代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的公共化

在人类发展史上,互联网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丝毫不亚于蒸汽机、电力的应用。应该承认,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正在更深度的融合,正加速重构全球经济的新版图,并带来人们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的变化。

互联网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信息和知识的公共化 。互联网带来了知识和信息以更快捷、更广泛、更经济的方式被普通人所获取,还带来了各类公共服务和商务服务的网络化。甚至是个人隐私的公共化。这是互联网科技被广泛快速应用的原因。

对于这些互联网带来的变化趋势,安邦的研究人员认为,普通人很难抵制公共化的诱惑。一个人可能因互联网的公共化而身败名裂,一个企业可能因互联网的公共化而崛起,一国政治可能因互联网的公共化而人人参与。互联网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化、公共化的场所,现在社会中的个人已经很难摆脱互联网的影响,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一个公共化的时代,与互联网斗就如与天斗 。

互联网的公共化的根源在于,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不断向公共空间靠拢,造成了公私领域界限的日益模糊。一方面是个人事件,个人观点正大量而快速的传播到公共空间,而受众获取信息又主要通过社交媒体获得,形成信息的碎片化和泛滥化,造成互联网空间信息的供过于求,而人们会更加有选择地接受片面信息,容易成为乌合之众,甚至在网络上掀起民粹主义、泛道德主义等极端思想的泛滥,这也是形成当前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因素 。

但物极必反。互联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滋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人类社会的多种负面问题、各种灰色甚至黑暗的东西,在互联网世界里同样存在。由于互联网的公共性和无远弗届的特点,它也形成了独有的问题和风险。比如互联网商业带来的问题,既有网络商业对于实体经济的冲击,有互联网商业的纳税问题,也有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犯罪等问题。如在中国流行的各种P2P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其规模比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要高几十倍,其效率也比传统方式高出几十倍。

可以看到,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很强的公共化特点。公共化进一步扩大了互联网的影响,从个人的网络表达到互联网商业,公共化的浪潮已经席卷几乎所有网络世界。

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失衡,已经引起国际上主权国家不断加强对互联网经济的监管和约束,也反映了互联网需要做减法的趋势。我们看到,美国不久前因为内容违反儿童信息保护对抖音进行处罚,欧盟也因为侵犯个人隐私处罚了谷歌、FACEBOOK等网络巨头,并正在寻求通过立法规范和限制互联网巨头获取个人信息,这表明对于互联网内容和信息的管理正在不断加强。同时,资本市场对互联网的热情也开始退潮,一些所谓的独角兽开始遇到融资困难,反映了投资者开始对泛滥的互联网应用和服务开始反思。


互联网瓦解精英民主

互联网带给人最大的表面印象是自由和民主。不是吗?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互联网3.0时代,个人在互联网上似乎能得到不受限制的自由,没有人会限制你在网上说什么、骂什么,在绝大多数互联网世界里,你能够随意地表达你的观点,展示你的喜欢或痛恨。基于这种自由,人们会认为,互联网提供了历史上最好的民主表达环境。

民主除了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等原则,经典的民主理论还强调参与者应是理性、主动的公民,他们会充分了解不同资讯,经反覆讨论,才按民主程序参与、投票。然而,随着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民主化普及”,对民主理论的不少假设被互联网给颠覆和瓦解了。

香港《信报》国际版主笔沈旭辉对于民主制度的精英共识有过一番很到位的分析。他认为,权力名义上归于人民,但这是“鸟笼式民主”,目的只是增加政治家对大众的责任感和认受性;制度的“开放幻觉”,就是为了维持精英的“道德诫命”。在二战后,各国的制度都设了安全阀,例如在欧洲和日本,极右思想成为非法;美式马拉松民主则强调竞选经费大比并。一般人总觉得,“选来选去都是同一群人”,权力永远在小圈子流传。

沈旭辉认为,即使是威权政府,也是背景相近的精英控制。精英共识的好处,是使社会稳定操作,建构规范,让钟摆到极端前遇上防火墙,但弊端则是僵化,成为既得利益者操控的超稳定结构,令社会停滞不前。

互联网3.0本来是改变弊端很好的工具,问题是同时也破坏了安全阀,破而不能立。整个共识政治被瓦解。可以归纳为如下特点 :

一是信息来源的无穷尽颠覆了话语权。过去,精英们通过影响主流媒体,来定义何谓难登大雅之堂的杂音,让社会共识比较单一。但在互联网3.0,所有人都可以轻易入场,对任何议题发表意见、不受审查,而且反过来“占领”主流传媒,因为互联网的实时性质,让话语权掌握在无时无刻都在网民之手。他们没有精英的枷锁,自居非既得利益者,没有责任管治,发表意见的目标不是为了共识、也不是为了提出可行方案。

二是阴谋论主流化。在现实生活,我们都受制于各种制度,而凡是制度,自然都有官僚、不合理之处,才能同时拥有稳定社会的功能。问题是制度的正面功能,不会被网络讨论,因为那是无形的;制度的负面问题,通常是有形的,轻易成为讨论焦点,产生庞大的失信效果,成为阴谋论的泉源。美国策略师Roger Stone是最懂得普及这潜能的高人:他是特朗普昔日的顾问,以统战阴谋论网站Infowars为特朗普竞选的奇兵。Infowars散播的都是“惊天大阴谋”,天天制造fake news、毫无公信力,只以宣扬精英不可信为己任。但Roger Stone说得对:“别管那些,这网站每月有超过1000万点击率,比《经济学人》、《新闻周刊》传播得更广”!

三是演算法的绝对化撕裂了人群。信息爆炸后,如何判断实用、高质量信息的“交易费用”极高,结果就交由社交媒体的演算法代劳。演算法除了分析用户喜好,还会派发他们喜欢的内容。久而久之,用户会以为自己看到的东西就是全世界。不少人都发现在社交网络中容易被“充权”,会变得自我特别大,容易变得极端,甚至有上瘾而不能自拔。但是,这样的演算法只是把一个极度复杂的世界,化作极度简化的二元对立。

四是你的受众是什么人,你才是什么人。好些公众人物真人很正常,但一到网络就判若两人,天天诅咒别人死亡。为何如此?只要看粉丝留言,就明白何谓“杀君马者道旁儿”。最积极参与讨论的网民,大多是同质性强的少数人,但因为大多数人是沉默的,他们就能以少数的比例,左右内容生产。

五是政治不正确的“言论自由”。战后西方奉行反种族主义、和平反战等“普世价值”。但到了互联网3.0,新纳粹一类公然反对战后普世价值的思想重新聚集,包装为“言论自由”的一种,并已通过民主制度进入建制,代言人变得更“敢言”;市场增加了,也会创造供应,特朗普、约翰逊等都是精英,却刻意强调政治不正确,进一步瓦解了剩余的共识。

六是中产阶级失语症。稳定的社会需要庞大的中产阶级支持,但中产阶级难有时间去经营网络,结果这片原始空间由网红们占据了,网红们在网络上往往能呼风唤雨,他们的生存由广告费来支持,可以与现实社会毫无关系,也毋须理会旧世界的共识。于是,作为普世价值守护者的中产阶级,慢慢陷入失语,对普世价值的全球反动,则应运而生。


互联网的垄断性与权力

互联网有天然的垄断性。互联网发展之初的开放与民主的特质,正让位给互联网垄断与威权。国内外互联网商业巨头的发展轨迹,更是互联网天然垄断性的最好证明。

互联网发展至今,最大的问题也是自然垄断。历史上的产业,要实现自然垄断,非常困难,但互联网企业拥有天然的垄断基础,可以迅速的、无比快捷的实现自然垄断。这种自然垄断对于社会其他产业的冲击非常大,这也就是欧洲对于美国互联网企业频频下重手惩罚的根本原因 。所以,从互联网企业中容易诞生垄断者来看,中国政府对于独角兽企业的政策,存在。即便是仅仅为了经济增长,那么这个代价也会非常大,而且严格来讲,这种政策也有违法之嫌的,至少也与禁止垄断的法律方向是相悖的。

芝加哥大学商学院THE STIGLER CENTER对美国互联网科技巨头有过“三种权力“的分析,在事实上拥有垄断权力之后,互联网巨头便具有三种超常的权力:一是守门人权力(GATEKEEPER),守门人可以为受众筛选信息,或是企业决定商品是否能进入市场等。一些把控网络流量的互联网巨头就是这么干的。二是杠杆式放大的权力,这是指科技巨头具有如金融市场一样的加杠杆的本领。三是信息挖掘的权力,指互联网巨头可以利用源自其垄断地位和用户基础获得的海量数据,进行进一步挖掘利用的权力。

在互联网时代,这三种权力很容易形成一种超常、超强的控制性权力,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任何一国的任何互联网政策,如果忽略这种潜在颠覆性的变化,都可能制造巨大的风险。

此外,互联网时代的数据隐私与伦理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现在互联网巨头——Facebook、Google、亚马逊,中国的腾讯、阿里巴巴等巨头,在网络时代都产生了海量数据。如何保障这些数据的安全?如何利用这些数据?如何在利用互联网信息的同时兼顾道德伦理,都是未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技术的社会性

当人类社会沉浸在网络社会越深,互联网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这种影响已经扩散到商业、国家、个人、企业、金融、地缘政治、军事、文化等各个层面。来自网络世界的影响是如此之大,已经不是单纯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就能约束的事情,现在已经发展到需要国家或国家组织来进行干预和调整的程度了。比如,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里程碑式的个人隐私保护法案——《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成为“自互联网诞生以来的最大变革”。美国国会议员也在考虑采取行动,结束美国社交媒体的“西部拓荒”(WILD WEST)时代,还将探讨互联网公司在市场上的压倒性支配地位。

对于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影响,安邦咨询(ANBOUND)的智库学者指出 ,这种巨大的影响源于互联网技术的特点——互联网并不是一种普通科技,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是一种社会性的技术,它除了促进技术的改进,还能带来人类社会的颠覆性变化和革命性的影响。正如过去所经历的工业革命,它最终带来的社会革命,会影响到社会结构,影响不同的社会人群、不同利益组织,影响到产业发展,最终将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因此,互联网除了技术驱动的发展,必然还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如何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权力变化?如何控制其可能的风险?最重要的是确保其可控发展、健康发展,重视其社会性。如果判断失误,仅从技术角度考虑问题,则可能造成极大的社会混乱。现在一些国家纷纷出台了对互联网的多项政策——如互联网数据的隐私与安全性、互联网商业的税收问题、互联网垄断问题、互联网监管政策问题、互联网信息使用的伦理规范等,就是尝试确保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外在约束。比如,法国开始征收数字税,英国通过法律开始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FACEBOOK的扎克伯格开始呼吁政府加强对互联网监管等,都是国家和互联网公司应对形势变化的自我调整。


未来可能出现新的互联网文明

不过,安邦的智库学者对互联网时代的分析不止于此,还从文明的层面进行了思考。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互联网时代可能会提出一种新的涉及文明范畴的要求。比如,如果说透明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种指标,那么互联网时代的文明也将会有自己的指标,只不过目前这种指标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举例来说,互联网现在依旧还是一个发泄私愤的场所,这本身就是一个证明。互联网有关的文明,包括有清晰的秩序,层次上的划分和界限,真伪的清晰识别等,这是体系性的秩序;此外,还包括有法律、传统、文化等社会性的秩序。我们相信,未来互联网的文明标准肯定是会有的,互联网文明也同样会像现在已有的文明一样,逐渐发展出文明应有的秩序和体系。

如何才能构建对互联网的文明约束呢?在我们看来,这需要通过公众和法律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从长期来看,只有文明才能规范互联网,仅靠行政力量不行,仅靠法律也不行。要指出的是,文明是一种覆盖范围很大的力量,包括有社会规范、法律、行政力量、传统和习俗等等,只有上升到了新文明的程度,才可能有效解决问题,才能实现秩序。与这样的发展目标相比,现在的互联网世界实际上就是一片蛮荒时代,容易出现“占山为王”成为巨头的现象,但这些巨头也很容易消失,骤然的崛起与突然的消亡,都是蛮荒时代的基本特征。

互联网是一种具有革命性的技术,它带来的不仅是技术进步,还会带来颠覆性的社会变革。要确保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稳定,必须上升到新的、世界性的互联网文明的高度,才能对互联网形成稳定的规范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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