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日渐兴起,直播带货、直播闲聊、直播学习、直播秀场等成为了网民热衷的上网购物娱乐消遣的方式。
如今网络直播发展迅速,各种新兴的犯罪模式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对于男同胞来说,这一案例更具有警示性。
Part1
案情介绍:2020年4月初,被告人赵某经人推荐了“某某秀场”直播平台,对方称可以组织业务员假借女主播身份,通过探探、陌陌、微信等交友软件以谈恋爱、搞暖昧等方式吸引男性客户到“某某秀场”看“直播”,然后以刷礼物确立恋爱关系、完成充值任务解约后,再以和对方见面或一起生活等理由诱骗男性客户在平台充值消费,客户充值消费金额的87%可以返还给赵某。
于是,赵某成立了重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租用了重庆市南岸区亚太商谷某房屋作为“直播”场地,赵某作为“总经理”负责跟“某某秀场”联系并收取提成,对“直播”业务统一进行管理、发放工资。
同时,赵某组织有直播经验的徐某某、孟某为主播,根据业务员聊天的情况配合与男性客户语音、视频私聊或者线下见面,进一步骗取男性客户的信任。
组织何某某、彭某某担任组长、主管,负责对所在小组业绩或者主管的“直播”业务及其他事务进行管理;
招揽张某某、陆某某、苗某某为业务员,负责冒用女主播身份将男性客户引流进“直播”间,并以确立男女恋爱关系、为女主播充值以助女主播解约便于见面或共同生活为由骗取男性客户的信任,诱骗男性客户在直播间充值消费。
2020年4月初至5月下旬,彭某某、何某某先后假借主播徐某某的身份与被害人刘印某聊天,假意确立恋爱关系,并编造跟“直播”平台解约后跟刘印某见面、确立恋爱关系需要彩礼等借口,诱骗刘印某在“直播”平台多次充值、打赏。
至2020年6月,苗某某、何某某以上述同样方式导致被害人刘启某损失金额共计13488元。
Part2
法条运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Part3
刑事处罚:南岸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他人利用互联网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083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结合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的代价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了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一类案件针对的目标人群很明确,就是单身的男性群体,在此劝告广大男同胞,一定不要被一时的冲动冲昏头脑,让自己陷入犯罪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