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原本居住在农村中的人为提高生活质量,纷纷涌向城市,而另一方面,一部分居住在城中的人却因为城市中的生活压力、环境污染严重,想有一套在农村的自己心仪的房子来度假休闲,那么,农村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呢?
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该条规定,农村村民是可以出卖、出租、赠与自己房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根据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农村村民出卖、互换、赠与房子的同时视为宅基地也一起出卖、互换、赠与。我们还可以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子不可能与所占宅基地一同分离,转让、互换、赠与不可能只能针对房子而不针对房子下面的土地。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需征得本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因农村土地的特殊性,其土地的所有权是在本村集体组织手中,本村的农户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当农村房子进行买卖时,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会发生转移,这一权利的转移是需要向村集体申请告知的,只有村集体同意房屋买卖的申请后才可以进行买卖。
二、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土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这项制度是不容打破的,对于农村房屋买卖的双方来说,在农村房屋买卖后,双方都得符合一户一宅的土地原则,不能一户多宅,不然其买卖行为将是无效的。
三、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村宅基地是本村集体以户为单位分配给农村建房居住使用的,自然是只能分配给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农村房屋买卖时,其买卖的对象得是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不能是外村人和非农户口的人。
四、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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