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岁的张先生经营企业已经20多年,身家1个多亿,一儿两女跟着他打理家里的生意,五个孙子女都非常争气孝顺,也踏实努力,并无富家子弟的不良习气。
张先生计划等他满75岁时就正式退休,好好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张先生刚过完71岁的生日,就因急性心梗去世。
张先生的子女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一份手写遗嘱,上面明确写着家里的资产绝大部分由他最爱的长孙张麟继承,其他子女和孙辈只分到了特别少的份额。张麟看到遗嘱后,特别感动,但由于全家忙于张先生的身后事,张麟自己也因为工作繁忙也一时没顾上处理这件事。两个多月后,他去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时候,两个姑姑及张先生的其他孙辈都出来阻挠,说张先生的遗产分配特别不公平,张麟也没有资格获得遗产,最终一家人对簿公堂。
张麟却认为,爷爷张先生已经在遗嘱中明确了大部分财产的分配,他绝对有资格拿到他应得的部分。但最终法院判决认为,因为张麟已经放弃了遗赠,张先生的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张麟在得知自己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遗赠,所以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于是,张先生的遗产最终按法定继承由三个儿女平均分配。而张麟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没能获得爷爷希望留给他的遗产,遗产分配最终没按照张先生的意愿进行。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通过遗嘱进行财富传承,面临巨大的风险,会直接导致亲情撕裂,而使得被继承人的意愿完全没法实现,这就是财富传承的最大失败,这是被继承人最不愿看到的。
被继承人的初衷都是要把自己的财富给最爱的那个人,实现定向传承,很显然,因为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的执行、子孙的道德风险等等,都会让财富传承走向完全失败。
通过遗嘱有很大的风险,有没有更好的工具呢?
要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人寿保险是一项更便利的工具。
以张先生为例,他如果想把财产传承给长孙张麟,可以购买一份大额人寿保险,张先生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长孙张麟,张先生去世后,张麟拿到的保险金就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和他的其他任何亲人都无关,张先生的资产通过这份大额人寿保单完美的定向传承给了长孙张麟。
各类传统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特别多,所以导致遗嘱无效的概率也比较大。而保单却不一样,每张保单都是一份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文件,很难发生保单效力问题。
由法律做背书的合同提供了一个确定性,即确保保单的受益人拿到一份确定的财富。
受益人要想拿到保单的身故受益金,不需要两个月内做出公开表示。
如上述案例中,购买人寿保险后,被保险人张先生去世,只要理赔手续齐全,作为身故受益人的孙子张麟就可以顺利领到身故保险金,整个过程相对快捷简单。张麟无需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因此,通过保单方式进行传承,避免了复杂的法律程序,也避免了亲情反目,对簿公堂,同时也能确保张先生意愿的隔代传承万无一失。
某知名财富管理律师曾这样评价说:“终身寿险是皇冠上最璀璨的钻石”。这主要是基于终身寿险的法律功能来说的,它可以起到债务隔离、资产传承、婚姻财富规划、税务筹划等作用,包括应对遗产税,实现今生债、来生避,免征个税,无争议定向传承,拥有私密性等。
大额终身寿险还可通过对接保险金信托,给被传承的财富再上一把安全锁,双重锁确保了将财富指定、私密、无纠纷、充满温情地传承给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