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绿色金融试验区方案发布。
8月25日,央行发布《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此次重庆政策明确,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在两江新区和渝中区先行先试,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
二、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王凤华委员在《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中指出,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三、东莞限购区域房贷首付款比例下调10%。
东莞城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及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房贷首付款比例下调,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施行。对贷款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具体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四、景德镇:购房款全额存进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写进预售证并多处公示。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应配合购房人将购房款缴纳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在缴纳购房款时,应将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全装修款等)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协调各家银行机构,将监管账户作为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到款账户,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
五、江西赣州:三孩家庭购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
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在其他县(市)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其他县(市)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按照规定,房屋已使用年限加贷款可贷年限不得超过40年,且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六、福建福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