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运行的首例刑事案件,这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案件办理“接力赛”改变了以往的规则,增加了一条新的线上跑道——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通过打通公、检、法、司网络节点,有效解决政法单位网络对接、数据流转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跨部门送案的“零时差”、“秒流转”,带来了便捷高效的流转模式,极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自治区首批上线运行单位,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发挥政法大数据应用平台提高办案质效的基础作用,让数据“跑路”为司法办案提质加速。
多措并举,平台有效落地
动员部署,组成合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均高度重视市四区的试点工作,三级院建立上下联动机制,为确保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顺利使用并开展协同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试点单位培训会议,帮助试点院刑检、案管、技术等部门干警熟练掌握平台权限配置、流转程序、实操步骤,确保大数据平台运行稳定顺畅。通过做好提前准备工作,有序安排,熟练掌握操作技巧,我院于6月17日成功接收了自治区通过大数据平台的首例刑事案件。
积极反馈,推动完善。我院在平台运行过程中有效发挥职能,积极主动发现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现均已得到改进及解决。
赋能深化,发挥平台优势
实现互联互通,提升办案质效。过去,政法机关办案均使用各自平台,互通难度大;现在,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了所有案卷、法律文书一次录入、多次利用。检察环节原有电子卷宗的制作端口前移到了公安机关,使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能够及时、快速流转,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工作效能取得了质的飞跃。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自动化推送的模式,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凝聚了工作合力,从“人工摆渡”到“一键移送”的转变模式使案卷流转质效明显提升。
网上闭环流转,实现节能减负。政法大数据平台以电子卷宗为载体,推动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流转和办理。以往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需要重新扫描上传至系统制作电子卷宗,费时又费力,政法大数据平台不用重复扫描案卷材料,不用重新适应办案系统,让办案一线干警切实感受到减负。公安阶段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可直接为检察院、法院办案系统复用,网上闭环流转,不仅加强了对办案流程的全程监督,而且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时间。
全程留痕,互相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政法大数据平台可以进行信息实时反馈、办理期限及时提醒、责任主体溯源,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督。政法大数据平台打破了政法机关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多个政法机关之间的业务流转、对接情况和办理进度都清晰可见,一体推动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智能辅助提升效能、执法监督及时跟进,在进一步提升业务协同化、智能化水平的同时,强化了互相监督,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力。
深挖大数据平台的应用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构建信息共享、监督有力的衔接机制,实现线下办案与线上流转“两手抓,双过硬”,推动全区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平台建设意义。把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智能化、信息化倒逼执法规范,促进司法公正,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呼和浩特市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协调沟通,合力推进平台纵深发展。定期组织联席座谈会议,加强公、检、法、司协调沟通,及时发现、反馈、协助解决平台难点问题,实现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平台功能更加广泛、更加智能。
充分利用平台,探索多领域共享。发挥大数据应用平台在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作用,利用海量数据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细化评估,通过数字化技术固定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证据,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智能化,让数据“动”起来、会“说话”,而且能“听话”、能“干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屈春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