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提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资产负债管理覆盖保险公司普通账户全部资产和负债,将资产和负债作为一个整体管理,同时兼顾不同类别的负债特征,采取差异化的资产配置政策。
(二)合理匹配。资产负债匹配是与公司发展战略、风险偏好、资本实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匹配。保险公司应当能够有效管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将错配程度维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三)稳健审慎。资产负债管理应当确保资产和未来收入能够覆盖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义务、资本要求以及其他责任或活动。负债端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优化负债结构,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资产端坚持长期稳健价值投资理念,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
(四)统筹协调。资产负债管理应当统筹经济价值、盈利能力、流动性和偿付能力要求等多维目标,反映资产和负债之间的相互影响,并考虑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相关性,以及产品或业务种类之间的相关性。
同时,对于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指标不达标或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缺陷的保险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限期达标计划;
(二)下发监管意见书,内容包括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限期达标意见等;
(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更严格的压力测试,提交更有效的改善计划;
(四)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内容,提高报告频率;
(五)增加对保险公司现场检查的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提高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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