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联大力整合资源,建强用好“两库”—— 国际合作政策库、“一带一路”数据库 ,为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精准导航。
其中,以 “粤通四海政策汇” 专栏的形式,通过智慧工商联、省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推送国际合作政策库重要内容,汇集宏观经济数据、投资指南、产业政策、园区信息、风险提示、合作案例等,助推广东民企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粤通四海政策汇(第5期) · 最新90份跨境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历程
2026年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9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对美国、加拿大、法国等85个近年来税制变化较大的国家(地区)税制情况进行更新,新增葡萄牙、智利、刚果(金)、津巴布韦、哥伦比亚5国税收指南。目前,《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总数达115份,已基本覆盖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目的地。
作为“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旗下的重要知识产品,《税收指南》主要通过对投资目的地税制进行全景式介绍,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全面掌握东道国有关税制情况,进一步提高税收合规水平,更好防范涉税风险。
可归纳为三个重点:
重点1为方便“走出去”企业了解东道国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还依托“税路通”品牌推出了《全球税讯》等产品,按月对相关国家(地区)涉税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重点2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球税收规则正经历深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变革,这对跨国企业税收合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重点3《税收指南》《全球税讯》等产品聚焦“走出去”企业需求,帮助其及时了解东道国投资环境和税制情况,充分享受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待遇,有效规避税收风险,得到了跨境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最新 90份跨境投资相关税收指南浏览查询下载:
《中国居民赴某国家(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政策研究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并已注明法律法规更新日期。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若因《指南》导致损失的,国家税务总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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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 |南都湾财社高晓欣
校对 | 南都湾财社齐凯
执行主编 | 宣调部张定玉
内容来源 | 省工商联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