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南华期货是国内首家登陆A股市场的期货公司,此次若成功登陆港交所,将成为继弘业期货之后,国内第二家“A+H”上市期货公司。
业绩方面,2022-2024年(报告期),南华期货实现营收分别为68.23亿元、62.47亿元、57.12亿元,同比下滑35.11%、8.45%、8.56%,营收三连降。今年一季度,南华期货的营收同比下降46.20%,接近腰斩。
南华期货的营收大头为中国境内风险管理服务,营收占比分别为87.8%、80.0%、78.5%,占比在逐渐下降,而境外金融服务的营收占比从2022年的3.4%增长至2024年的11.4%。本次IPO,南华期货拟将所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境外子公司资本金,提升境外业务规模。
背靠横店集团,“A+H”布局
南华期货的前身南华有限于1996年5月28日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于成立时,公司分别由浙江华电房地产开发公司(浙江华电)及杭州华能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华能)拥有55%及45%的股权。
公司于1999年9月至2012年9月期间完成多轮增资及股份转让后,注册资本于2012年10月前增加至人民币4.5亿元,其中横店控股直接持有公司58.16%的股权,当时的另外四名股东(南华发展、飞达化学、正宏化工、北京怡广(已注销))持有其余公司41.84%的股权。
2012年10月,南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两个月后,深圳市建银南山投资有限公司、横店进出口、横店东磁、无锡市凌峰铜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山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富祥物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大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分别公司出资人民币1,15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
此外,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1亿元。
2019年8月,南华期货挂牌上交所,成为A股市场“期货第一股”,横店控股持股73.30%。横店控股的最终受益人为徐永安,徐永安是徐文荣之子,于2003年接棒管理横店控股。
南华期货有着集体所有制色彩,南华期货的终极控制人为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的人员由横店集团企业全体员工组成,凡与横店集团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者,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即成为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的一员。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主要通过企业联合会在内的横店三会行使权利,通过横店三会完成对各下属企业投资。横店集团业务范围涵盖电气电子、医药健康、影视文旅及现代服务,旗下南华期货、横店东磁、英洛华(000795.SZ)、普洛药业(000739.SZ)、得邦照明(603303.SH)、横店影视(603103.SH)六家A股上市公司。
港交所IPO前,东阳创享为东阳市衡创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后者目前持有横店控股19%的股份。横店控股为东阳市横华(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而东阳市横华(有限合伙)的股权则由横店控股持有约17.36%,约21.65%由罗旭峰持有,1.23%由夏海波持有,1.23%由贾晓龙持有,其余由其他38名集团现有或前僱员持有,彼等各占合伙权益的百分比介乎约0.41%至4.09%。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东阳创享与华鑫信托订立信托协议,成立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的受益人为东阳创享;横店控股与华鑫信托订立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据此,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的未来收益权转让予该信托;另外,东阳市横店联合会与华鑫信托订立另一份信托合同,成立教育慈善信托,其财产为东阳市横店联合会的自有资金,主要通过东阳创享在该信托下的权益而筹集。慈善信托的相关财产将用于惠及社会群体的教育慈善项目。
根据前述信托安排及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横店控股仅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收益权转让予该信托,而保留其对该等股权的所有权及对公司相应的表决权。
营收三连降,一季度营收减半
南华期货是一家总部设于中国的专注于期货及衍生品的全球领先金融服务提供商。
招股书显示,2022-2024年(报告期),南华期货实现营收分别为68.23亿元、62.47亿元、57.12亿元,同比下滑35.11%、8.45%、8.56%;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40亿元、4.21亿元、4.54亿元,净利润不断攀升。
南华期货此前有半数以上收入来自期货经纪业务收入,而目前南华期货业务发生变化,业务分别为中国境内期货经纪、中国境内风险管理服务、中国境内财富管理及境外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5.36亿元、5.71亿元、4.94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7.9%、9.1%、8.7%;营收大头为中国境内风险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其营收分别为59.91亿元、49.99亿元、44.85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87.8%、80.0%、78.5%,可以看出其营收占比在逐渐下降。而境外金融服务的营收占比从2022年的3.4%增长至2024年的11.4%。
南华期货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横华国际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杠杆式外汇交易等多个领域。已构建起覆盖中国香港、芝加哥、新加坡、伦敦四大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网络,获取14个国际交易所会员资质及11个清算席位。
南华期货是境外布局最完善的中资期货公司之一,本次IPO,南华期货拟将所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境外子公司资本金,提升境外业务规模。
再看南华期货2025年的业绩,2025年一季度,南华期货实现营业收入为5.34亿元,同比下降46.20%,接近腰斩;归母净利润为8573.83万元,同比增长0.1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564.97万元,同比增长0.74%;基本每股收益0.14元。
南华期货称,营收接近腰斩主要是由于收入确认方法变化所致。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2025年1月1日起,对若干交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而南华期货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来源于贸易收入。
曾收到多起罚单
南华期货于中国境内、香港、新加坡、英国及美国开展业务,因此须遵守各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及交易所颁布的监管规定及指引,包括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以及香港期货结算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曾牵涉若干监管行动,并收到相关监管机构发出的通知或警告,或遭处以罚款。
2022年9月26日及2023年7月20日,横华国际期货在向香港期交所发出平仓指令时,分别导致2022年9月27日及2023年7月20日出现重大保证金追缴情况,并因资金调配问题未能及时满足保证金要求。基于上述延误,香港期货结算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及2023年7月25日向横华国际期货发出书面通知实施交易限制。鉴于违规行为重复发生,香港期货结算于2024年1月16日对横华国际期货处以10,000港元罚款,并就此事发出警告通知。
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发出警示函,认定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未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且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4年1月19日,南华美国根据和解协议被要求向芝商所支付50,000.00美元,事由为南华美国多次违反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规则第971.A条,持有客户投资资金超过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条例1.25规定的集中度限制。
2024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向公司重庆分公司下发监管决定书,发现公司业务部门在期货开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经纪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不够充分,存在内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