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2023年4月2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264,73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现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变动暨减持过半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数量已实施过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132,366股,持股比例从13.2882%下降至12.2882%,具体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实施进展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9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15,132,366股,占2023年5月29日公司总股本(1,513,236,649股)的1%,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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