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通信ETF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
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
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从2023年6月12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广发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元,则1,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已自2019年9月18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830,C类基金代码:01683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9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4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3年3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6月12日。
根据《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6月12日提前至2023年6月9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6月9日),自2023年6月1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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